摘 要: 针对目前高校教学督导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对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的规范建议:国家出台《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建立高校教学督导人员资格证制度,以提高高校教学督导人员的整体素质;对高校教学督导工作进行评估。在规范的基础上提出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的创新点:创新高校教学督导人员的理念;创新高校教学督导人员队伍结构;创新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模式,采取差异性教学督导工作模式、变“督导”为“导督”的工作模式、承包制教学督导工作模式。
关键词:高校;教学督导;规范;创新
1999年我国高校的扩招,实现了高等教育量的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已达到大众化水平,但量的发展不是最终目的,只有质与量的有机结合,才称得上高等教育真正的发展。高等教育质的提高,需要多方因素,是一个系统工程,而高校教学督导无疑在高校教学质量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促进我国高校教学督导水平的不断提升,需要对高校教学督导工作进行全面的研究。笔者认为,有两个词在高校教学督导工作中具有重大的意义,那就是“规范”与“创新”。可以说,解决好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的“规范”与“创新”问题,其他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了。
一、高校教学督导的含义和作用
(一)高校教学督导的含义
我国目前在教育界对教学督导的理解主要有两种:其一,认为教学督导是教育督导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育督导的主要功能之一,是为提高教学质量而进行的一项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管理活动;其二,认为教学督导和教育督导是我国督导制度的两种不同形式。教育督导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教育督导条例》)。教学督导是高校内部的一种教学管理行为,由主管教学的校长领导和授权组织高校内部的教学督导机构,选派督导员协助教务处对本校内部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等,是高校内部自我监控、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一种特殊的管理行为。笔者持第二种观点,认为教学督导专指高校内部为提高教学质量而进行的包括“督教”“督学”和“督管”的一种教学管理行为。
(二)高校教学督导的作用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教学督导制度是高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部分,在保证高校教学质量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其一,监督作用。由于赋予高校教学督导员一定的权力,使高校教学督导员通过深入教学第一线,全方位了解教学的运转情况,如了解教师教学目标的达成性、教学内容的科学性与思想性、教学方法的适应性、教学手段的先进性与实用性、教学态度的严谨认真性等以及学生的学习状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具有一定的威摄作用,协助教学管理部门保证教学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其二,指导作用。在高校教学督导员中大多数是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德高望重的各科专家或有管理经验的优秀的教学管理人员,他们能够明确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刻理解教育、教学规律,长期的教学实践经验和对相应学科知识的把握使他们能够对教师的教学、学生的学习和相应的管理活动进行指导。应该说高校教学督导员对教学的指导作用比监督作用更为重要。其三,激励作用。高校教学督导员通过督导活动对被督导的人员提出表扬等肯定性评价,有利于被督导人员对自身思想和行为的认可,提升自信心心,有利于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和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优点和长处,作为高校教学督导员应善于挖掘每名被督导对象身上的闪光点,予以肯定,尤其是对青年教师,更应多予以鼓励,帮助他们不断进步。通过树立典型形象,也能对其他被督导对象起到激励的作用。其四,参考咨询作用。高校教学督导员通过对学科、专业、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等进行调查研究,能够及时掌握各方面的信息,通过对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和评估和诊断,可以发现教师教学、学生学习以及教学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能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可以对相关部门进行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提供咨询帮助,从而起到智囊团的作用。通过高校教学督导员的工作可以规范高校教学管理活动;促进高校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教师专业水平的提升;促进学生学业水平的提高。
二、高校教学督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缺乏规范性
201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教育督导条例》,该条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教育督导工作做了明确规定,如对督学的条件、督学的职责等都有了非常细的规定,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有利于教育督导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但是,高校教学督导工作却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各高校只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本校的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这使得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缺乏规范性,如督导内容方面,有的高校只倾向于督导上课这一环节,而对于学生的论文、实验、实习等其他环节不够重视;有的高校教学督导员只重视对教师教学的督导,而对于学生的学习、教学管理活动等重视不够;有的高校教学督导员在学期初对教学督导工作非常重视,尤其是开学第一周,对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指导,而对于其他时期,则重视得不够。缺乏规范性会严重影响教学督导工作的有效性,影响高校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影响教师专业素质的提升和学生学业的提高。
(二)高校教学督导学术权威的缺失
高校教学督导人员在工作中应该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权威,一是学术权威。目前,高校教学督导人员行政权威有余,而学术权威不足。行政权威是学校领导赋予教学督导人员的权力,这种权力决定了他们对被督导对象具有一定的威慑力,对被督导人员会产生一定的压力,特别是对于青年教师以及涉及定岗、定编、评职和评优人员尤甚。但是,高校教学督导人员仅仅具有行政权威,不能对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有效的帮助,被督导人员对督导人员的尊重仅仅是缘于他们手中的权力。学术权威是真正的权威,它表现为督导人员在某些学术领域有一定的建树,它可以使被督导人员发自内心地产生对督导人员的敬畏和尊重之感,欢迎督导人员对自己的教学活动进行指导,希望得到督导人员的帮助。高校教学督导人员学术权威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缺乏严格的遴选标准,使某些高校教学督导人员素质达不到要求;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使某些高校教学督导人员督导理念陈旧、督导方法不当。
(三)高校教学督导队伍结构不合理
要确保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有效进行就必须有一支素质高、结构合理的教学督导队伍。目前,高校教学督导队伍存在着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比如年龄,高校在选聘教学督导人员时,大多倾向于已经离退休或即将退休的专家、教授。不可否认,这些人曾经在教学一线长期工作,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但毕竟年龄较大,身体较差,难以承担繁重的教学督导工作任务,从而使教学督导工作无法得到落实。某些教学督导人员年龄偏大,即将退休或已经退休,自恃年龄高,缺乏进取心;由于年龄较大,学习能力也受到一定的影响,面对新的理念和知识,有的教学督导员有心无力。年龄老化的教学督导队伍很难做到与时俱进,以崭新的姿态面对不断创新的高校教育教学工作。除了年龄结构外,还包括学科结构。应根据本校学科特点,在构建高校教学督导队伍时应基本涵盖各门学科,这样在教学督导工作中,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指导,否则容易出现外行指导内行的问题。当然,在这方面也存在着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例如英国教育标准局规定高校督导团队中必须有一名“外行督学”(1ay inspector),即非专业的教学督导,其目的是便于从多个角度对学校的问题进行诊断[1]。为了提高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的有效性,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高校教学督导队伍非常重要。
三、规范———高校教学督导工作发展的前提
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现代的督导制度起步晚,发展慢。尤其是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由于经验有限,督导制度欠缺,存在着很多不规范之处。为了促进高校教学督导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多方举措加强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的规范性。
(一)建议国家出台《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以规范高校教学督导工作
为了促进高校教学督导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提高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的有效性,建议国家组织相关的专业人员,对国内高校教学督导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调研,借鉴国外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和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参照我国的《教育督导条例》,出台一部《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以规范高校教学督导工作。国家级的《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应该明确规定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的目的、意义,机构的设置要求,督导人员的职责,督导工作的原则,对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的方式、方法、模式的建议,高校教学督导人员的遴选标准,高校教学督导人员的培训,对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的评价要求等相关内容。在国家级的《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指导下,各地方、各高校可以根据本地、本校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使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既具有规范性,又具有针对性。
(二)建立高校教学督导人员资格证制度,以提高高校教学督导人员的整体素质
现代社会很多职业都具有专业性,具有严格的从业资格。高校教学督导工作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也应建立资格证制度,可以进一步明确高校教学督导工作在高校教育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提升高校督导员的社会地位,使人们更加敬重这一职业,也有利于这种职业的进一步发展。现有许多国家都已建立了督导人员资格证制度,如美国建立了严格的教育督导人员证书制度,对专业、学历、经验均有很高的要求,美国的督导人员都拥有硕士学位,具有专业资格证书,并有一定的教育工作经历。在学历水平上,全美有41%的学区督学具有博士学位[2]。建立高校教学督导员资格证制度应明确报考高校教学督导人员的条件和考核的科目。报考高校教学督导员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此外,应具有以下条件: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高尚的思想情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工作;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方面的知识,具有十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身心健康,具有旺盛的精力胜任本职工作。建议应考核以下方面的内容: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校管理学、计算机基本知识技能等。建立高校教学督导人员资格证制度,可以从根本上提高高校教学督导人员的整体素质,增强教学督导工作的有效性。
(三)对高校教学督导工作进行评估
高校教学督导人员在工作中对教学活动进行监督、指导、评估等,而他们的工作也需要评估。通过评估,可以发现督导工作中的优点、长处,也会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甚至是失误。对于优点、长处,学校应予以表扬、鼓励;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误,应责其改正,甚至是给予一定的惩罚。通过评估,可以增强高校教学督导人员的工作责任感,提高督导工作的有效性,也能体现出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对高校教学督导工作进行评估,应采取全面的、民主的方式,参与评估的人员既应包括本校人员,也应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本校人员既应包括主管教学督导工作的校长,还应包括教务处、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对高校教学督导人员进行评估,也体现出了现代大学民主治校、教授治校的理念。
四、创新———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永恒的主题
创新意味着突破,创新意识着发展,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只有不断创新,才有希望,才有朝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提出“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这为高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最主要的是教学领域的创新,而教学督导工作的创新有利于推动教学工作的创新。
(一)创新高校教学督导人员的理念
“创新”一词据考查起源于拉丁语,意思是更新、制造新的东西或改变旧的东西。“创新”作为一种理论被研究和运用始于1912年,是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从技术发明的应用这一角度提出来的[3]。作为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人才、进行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传承和发展文化的高等教育,更应该进行创新。高校教学督导人员只有具有创新的理念,才能与时俱进,做好教学督导工作,促进学校的教学工作不断走向新的阶段。高校教学督导人员具有创新的理念,才能对教师、学生、管理人员的创新思想和行为予以肯定,并激励他们不断地突破,不断地发展。高校教学督导人员要具有创新的理念,就要不断地进行学习,不断地进行反思,与时俱进,不断提高。
(二)创新高校教学督导人员队伍结构
高校教学督导队伍状况直接影响教学督导工作的有效性,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高校教学督导人员队伍非常重要。高校教学督导人员队伍结构包括年龄、学科、性别、专兼职等。年龄方面应考虑老、中、青相结合,不同的年龄阶段有不同的长处和不足,年龄老即代表着有经验、有阅历,遇事沉稳老练,但也存在着观点和知识老化、身体差等问题;年龄小即代表着有朝气、有活力、有激情,有旺盛的进取心,学习能力强,但也往往存在着缺少经验、做事草率等问题。在确定高校教学督导人员队伍时应各方兼顾,取其所长补其所短。很多高校为了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举行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因此,可以选聘在教学技能大赛中名列前茅的青年教师兼职作教学督导工作,这也是一种荣誉,可以激发其他教师教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也改变了高校教学督导人员队伍的年龄结构,有利于教学督导工作的开展。学科方面,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在选择高校教学督导人员时也应兼顾本学校各学科特点,不要出现外行指导内行的现象,应选择在某门学科方面有所建树、有一定威望的人员从事教学督导工作。但是,教学督导人员是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督导,不是只有学科知识和技能就可以从事好教学督导工作,还应注意教学督导人员对教学规律的理解和教学经验的积累等。
(三)创新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模式
创新意味着突破,创新意味着扬弃,只有创新才能不断地发展,尤其是引领社会不断发展的高等教育更应该倡导创新。创新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模式,是高校教学督导工作创新的具体体现。
1.差异性教学督导工作模式
创新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模式表现在多方面,其中之一就是在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督导理念的基础上,提出我们自己的督导工作模式。美国倡导“区分性督导”,教学督导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个性差异和需求来促进教师的个体发展和教学有效性,督导更多地具有提高教学质量、尊重教师个性和促进自身发展的内涵[4]。这对我国高校教学督导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我国高校教学督导工作也应重视教师间、学生间的差异,在高校教学督导工作中采用“差异性”督导模式。如对刚入职的年轻教师,可以通过督导活动,帮助他们尽快适应高校教学工作。对于中年教师,可以帮助他们形成并不断强化自己的教学风格,使自己的教学工作更具有特点。对于老教师,可以帮助他们在不断积淀自己教学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更好地适应新的教学要求。另外,在个性上,也应根据教师不同的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工作,帮助教师发挥自己的个性特长,弥补不足之处,更好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变“督导”为“导督”工作模式
从“督导”的字面含义来分析,“督”在前,“导”在后。长期以来,高校教学督导工作重视“监督”,轻视“指导”。其实,“指导”对于提高高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远比“监督”重要得多,教师和学生是高校的主人,过于强调对他们的“监督”会使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受损,使他们感到自己是受监视和控制的,心理上会产生与督导人员的对立情绪,他们不会与教学督导人员主动沟通,以得到教学督导人员对自己的帮助,他们的潜能和创造性很难发挥。这一方面是指导思想、理念的问题,也是高校督导人员自身的素质问题,即他们是否能够担当起对高校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的指导作用。提出变“督导”为“导督”,即是强调“指导”在先,“监督”在后,有利于高校教学督导人员对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进行具体的指导、帮助,有利于他们真正的提高,当然,并不排斥“监督”的作用,“监督”一词具有一定的威慑力,有利于教学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提出变“督导”为“导督”工作模式,对于提高高校教学督导人员的素质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他们必须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知识水平、能力水平,才能胜任对教学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工作。
3.建立承包制教学督导工作模式
为了取得切实可行的督导效果,教学督导人员应与被督导对象签订承包协议。这种承包制可分为校级和院、系级二个层次。应根据教学督导人员的学科、专业对应相应的院系以及教务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该院系或教务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的督导工作;院、系级的教学督导人员应与教师签订承包协议,一个督导人员可与一个或几个教师,主要是青年教师签订“合同”。这种承包制体现出明确的责任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方法得当,有利于取得切实的效果。实行承包制需要双方签订协议,包括时间、目标、内容、检查的措施、奖惩办法等。这种承包制使督导者和被督导者能够明确各自的职责,有利于提高教学督导效果。
五、结束语
高校教学督导质量监督机制是一所高校教学质量的根本保障。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是一项科学性的工作,也是一项艺术性的工作,需要深入地去研究、创新,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促进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稳步提升。在这里,笔者呼吁尽快出台国家层面的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并实行高校教学督导人员资格证制度,以利于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而学校层面应更加重视教学督导工作,完善制度、提高人员素质、规范组织结构建设,创新教学督导工作,促进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的健康发展,以更好地发挥教学督导工作在提高高校教学质量中的保障作用。
参考文献:
[1]钱国英.国外教育督导制度特点及对中国的启示[J].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13,26(4):103—105.
[2]荣德生,李洪珠.试析美国与俄联邦教育督导制度[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3):332—334.
[3]张志勇.创新教育———中国教育范式的转型[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4:42.
[4]张艳萍.国内外高校教育督导制度研究与借鉴[J].成功:教育版,2012,(11):175.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6年第8期,作者:郭洋波、秦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