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教学督导工作中几个关系的探讨
2020-11-17 10:5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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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为进一步完善教学督导机制,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的职能和作用,文章就教学督导工作中几个关系,即教学督导工作与教学管理部门工作、统一规范与改革创新、督导与被督导、过程与目标、督与导、督导与领导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高校;教学督导;关系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永恒的主题,是学校赖以生存的生命线。高等学校的教学督导是教学活动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践形式,为了进一步完善教学督导机制,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的职能和作用,在督导实践中,要正确处理和协调好教学督导工作与教学管理部门工作、统一规范与改革创新、督导与被督导、过程与目标、督与导、督导与领导之间的关系:

    一、教学督导工作与教学管理部门工作的关系

    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教学督导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前者负有组织、安排、管理整个教学工作的职责,保持教学过程的正常运行和通畅。它具有决策和执行的行政职能。督导部门则比较超脱,它通过检查、评估、指导,配合教学管理部门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随机进行专家权威监督。两者虽有不同,但从根本上来说都是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所以它们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互相支持,各行其责。督导室及时将教学第一线的信息反馈给教学管理部门,督导室虽然不能发号施令、不能指挥,不能直接处理问题,也没有解决问题的责任,但是,教学督导人员通过督促检查、客观公正评估教学管理工作,沟通信息;他们在教风、学风建设问题,教学环境条件问题上,发现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供各级决策部门参考等,为学校建设和发展作出贡献。

    二、统一规范与改革创新的关系

    督导工作要处理好统一规范与改革创新的关系,是因为督导工作的方向至关重要,它涉及到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按什么样的人才观、质量观、价值观来看待和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按什么样的目标、标准来进行督导工作的问题。当前教育改革发展形势变化很快,处理不好将阻碍改革创新,甚至引起倒退。目前许多高校督导工作依靠老教授、老干部进行工作,这是一种优势,但也有可能这些老同志的思想跟不上形势,囿于陈旧观念和经验而抵制改革。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要求传统的统一规范向多样化发展。高等学校、学科要办出特色,人才培养要张扬个性,督导工作要注重这一理念,要改革创新,就必然要打破某些旧的秩序和规范,建立新的规范和秩序,必须要正确处理好统一规范和改革创新的关系。因此,督导工作要融入教育改革之中,做改革创新的促进派,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这就要求督导工作要深入教学第一线,而不要置身局外,同时还要注重多样性发展,与时俱进,与师生一道推进改革。

    三、督导与被督导的关系

    教学督导活动必须在教学督导员与教师双方密切配合、统一协调下,才能产生预期的良好效果。教师既是督导对象,又是教学的主导,他们处在教学第一线,有自己对教学的见解。因此,教学督导员深入课堂听课,应本着向教师学习的态度,去了解教学的真实情况。发现好的典型,推广好的教学经验;发现教学上存在的问题,以谈心的方式,启迪点化,引导激励,提出改进教学的建议,做到“督要严格,评要中肯,导要得法,帮要诚恳”,使教师心悦诚服地接受指导,改进教学,提高教学水平。在教学督导工作中,教学督导员和教师应建立起和谐、宽容、平等、合作、信任的关系。督导的权威不能靠领导的授权来建立,他们的学识水平、治学态度、个性品德、人际关系、行为举止、督导动机往往直接关系到督导威信和督导效果,会起到行政权威无法起到的作用。这一关系的处理,是督导工作成败的关键。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督导工作本质上是一种管理,现代管理理论重视全员参与、共同治理、目标一致、形成合力,也基于高等教育管理的特殊性,要求注重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调控。管理和被管理产生矛盾、形成对立,将产生内耗,破坏和谐。因此,督导工作要立足于建立和谐关系,立足于调动被督导者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立足于成为合作伙伴而非旁观者、对立面。督导工作者要摆脱单纯的纠察、考官、裁判角色,而成为被督导者的良师、益友、智囊团。

    四、过程与目标的关系

    督导工作要重视对实现教育目标的督导,更要重视对教育工作过程的督导,应当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现代管理理论强调全企业、全过程、全员参与,强调过程控制而非只重目标评估。教学督导以过程为主,还在于教学工作的特殊性,在于教学效果的滞后性、教学质量的难测性。督导工作以教学过程和状态为主,要求建立全面全程的督导工作机制。而要真正做到全面、全程督导,由于工作量十分巨大,紧紧依靠督导工作者是无法做到的。因此,只有全员参与、共同治理,调动被督导者的自我监督的积极主动性,才能真正实现全面、全程督导。当然,在侧重过程督导的同时,不要轻视目标控制,要处理好过程和目标的辩证关系。

    五、督与导的关系

    人们对督导工作的认识,容易产生重督轻导的偏向,常常侧重监督检查,而忽视预防和引导。实际上,督与导是督导工作中密切相关的两个方面或两项任务。“督”的任务主要是发现问题、找出差距;“导”的任务主要是解决问题、引向正确。重督轻导将导致重目标而轻过程,容易发生督导与被督导的矛盾对立。所以在工作过程中要正确认识督与导之间的辩证关系,避免重督轻导,注重正确引导、预防为主。总体上应以导为主,以督促导。要注重落实预防为主的措施,应有防患于未然的思想,敏于预见发现偏向,勇于揭露问题,善于典型引路,勤于调查研究。要有正确导向的工作机制,及时反馈信息,参与工作决策,加强宣传教育,注重学习研究。

    六、督导与领导的关系

    督导人员由学校领导授权开展督导工作,理应为领导负责,为学校负责,为教学负责,所以要摆正,明确自己的角色、地位和职责,当好领导参谋与助手。督导人员应坚持到位不越位,沟通不表态,参谋不做主,帮忙不添乱,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提供咨询,提出建议,献计与献策,当好领导的参谋与顾问。

    总之,教学督导只有正确处理好这几个关系,才能更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才能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

                   (《科技信息》2008年第31期,作者:阎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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